跨性別廁所-談校園人權的實踐
這個題目是演講比賽所要準備的題目(演講限時3分半~4分)
我搞不請處跨性別廁所 和 校園人權實踐有甚麼關聯
還有要從哪種大方向去切入主題
如果可以幫我想一下大致的內容(不強求)
煩請各位大大幫我解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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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「性別平等」一詞已逐漸取代「兩性平等」,隨著社會開放,男與女之外的第三性意識已逐漸被曝光討論。
專家表示,我們應將性別想像成光譜式的多元性。由身體構造可輕易被分辨的生理性別都有可能產生困惑,像是同時擁有兩種性特徵的陰陽人該如何判定性別;而心理性別也可能與生理性別不同,擁有女性外貌卻渴望成為男性,抑或生理男性卻擁有女性的靈魂,此即為「跨性別」。性別論述不斷被翻新修正,政府單位也持續關注性別平等法,近日教育部更計畫將同志教育納入2011年實施的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,引發各界討論,同性、雙性、跨性別的人權意識漸漸抬頭,性平法所面臨的挑戰將持續燃燒。
專家特別將廁所刻意區分為「男廁」、「女廁」的議題提出討論,廁所硬性定義兩種性別,令許多跨性別的人產生障礙,女性打扮的生理男進了女廁是否會遭到異樣眼光?擁有心理女的男性進入男廁卻不敢幫助小男孩上廁所?跨性別的人甚至不敢在公眾場合上廁所;拉回一般現況,一位父親該如何帶無力自理的小女兒上廁所?而女兒又該如何帶一位失智的父親進入廁所?諸多困擾讓本該是解放生理需求的空間造成如此不便。有同學提出可增設中性廁所,提供給跨性別者使用,即便在泰國已有中性廁所的設置,但在臺灣人民的反彈聲浪中卻很難實踐;另外,有人建議廁所不分男女,大家共同使用,卻同樣有人難以適應。種種設備措施都有改良的需要,只希望社會能徹底落實性別平等,創造真正性別友善的空間。
在2010年的市議員選舉當中,人民老大開開團曾經提出一項貼近每個人日常生活需求的政見-每個人都可以應該要擁有自由自在上廁所的權利。在廁所的議題當中,我們認為必須重新審視不同使用者間的需求差異。一般大眾對於廁所的直覺認識是「解決內需」的空間,而對於廁所使用者的想像,無疑地即是男/女的性別二分。然而,周逸人的案件正好是尖銳地提醒我們,必須正視男/女二分架構面對活生生的多元性別主體時是何等的捉襟見肘。
跨性別者也是芸芸眾生,必然地也會有上廁所的基本需要。然而即便只是這種最基本的需要,這個真實且毫不過分的需求,如果有人惡意忽視,不僅忽視了就業平等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對資方必須提供「友善空間」的法治規範,甚至更進一部主動以職場主管的權威直接限制人上廁所的基本人權。最終會在人的漠視、第三者的噤聲、以及法律的失能之下,當事者變得孤立無援,不僅在實踐自我的歷程中,只能時時刻刻擔驚受怕,連上廁所的基本人權、需求都變成像是過街老鼠般人人喊打。
臺灣社會缺乏對多元性別的認同感,許多人權團體試圖以公眾力量改變現況,例如以彩虹為象徵的同志遊行已逐漸走上街頭。現今性別平等意識高漲,跨性別者也有他們的魅力存在,我們應尊重每個人的自由穿著以及性別認同,共同營造友善的性別平等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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